黄埔区东区中心幼儿园

转东区小学招生通知

 

转2012年萝岗区东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2012学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精神,采取“统一时间招生、学校设点报名、统筹安排学位、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接受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25121314日三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二、本校招生地段范围

居住在笔岗社区、东区社区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本校招生地段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068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本校招生地段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本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延缓入学。

   (二)具有本地段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等特殊学校报名就读)

(三)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有关规定,在本地段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或父母是在广州开发区投资的港、澳、台、侨胞、归国留学创业人员及外籍人员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办法

  凡符合我校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小孩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本地段户籍且实居地与户籍同址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以小孩监护人(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发票和购房合同);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在幼儿园或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项目包括肝功能检查情况);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5、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居委开具)

  (二)具有本地段户籍的集体户子女需提供:1、实际居住地在萝岗区的相关有效证明;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在幼儿园或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项目包括肝功能检查情况);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5、计划生育证明。

  (三)具有本地段户籍的租住户子女需提供: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3、儿童在幼儿园或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项目包括肝功能检查情况);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5、计划生育证明。

(四)没有广州市常住户籍而实际居住在我校招生地段辖内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1、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2、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经市房管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3、小孩体检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港、澳、台、侨胞、外籍、广州市留学人员证明、企业证明、2012年及以前年度工作合同、居住证(暂住证)等

(五)在本校地段内居住的非穗户籍适龄儿童(非政策性照顾类)前来登记需提供: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监护人以前年度及现在的本地段居住证(暂住证);3、监护人历年至今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4、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5、监护人在本区纳税证明;6、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有房产证的带房产证,租房的带房管部门认可的租房合同或村(居)委会证明;7、监护人的学历证明、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获区级以上政府部门的表彰证明、参加区、街镇团委组织的志愿服务证明等;7、小孩体检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对前来报名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由于学位有限,我校不予承诺均能录取,请同时准备回户籍所在学校或本市其它学校报名,以免耽误入学。(若625日前仍未收到我校的录取通知,则应视为无法被我校录取)

 五、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分配学位,录取通知书由学校通知家长于611日到我校领取。

  (二)新生注册时间为61718日。

六、办理报名地点:萝岗区东区小学   

咨询电话:32287364

学校网站:www.dqxx.net.